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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新光充气气模厂家限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4 43 次浏览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86,98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4,79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11%。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公司主要从事医用光学成像器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致力于光学技术和数字图像技术的创新应用,为临床医学、精密光学等领域提供优质的、有开创性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以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围绕“光学技术、精密机械技术、电子技术及数字图像技术”四大技术平台形成了光学系统设计、光学加工、光学镀膜、光学系统集成与检测、精密机械设计及封装、电子控制、数字图像处理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从系统设计、光机设计到光学加工、光学镀膜、精密机械封装再到部件装配和系统集成的完备产业链。

  在医疗领域,公司与多家世界医疗器械制造商以及国内医疗机构密切协作,开发和制造高性能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包括高清荧光腹腔镜、光源模组、摄像适配器/适配镜头和高清白光腹腔镜、光源模组、摄像适配器/适配镜头等医用内窥镜器械,形成了70%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

  在光学领域,公司以光学设计、光学加工新光充气气模厂家、光学镀膜、光学集成和检测等技术能力为基础,为医用光学、工业及激光和生物识别等应用提供光学产品和光学元器件,产品包括牙科内视镜模组、荧光滤光片、美容机滤光片,激光准直镜、聚焦镜、扫描镜,PBS、NPBS,掌纹仪、指纹仪、掌静脉仪等。

  公司积极布局自主品牌的光源、摄像系统等核心部件及手术外视系统、内窥镜系统等整机系统,内窥镜光源、4K超高清摄像系统等多项产品已进入产品注册阶段,正积极向临床医学光学成像解决方案领域拓展,助力医疗器械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公司主要从事医学成像器械领域中医用内窥镜器械和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

  公司主要通过自主研发产品的产业化实现盈利。随着医用内窥镜行业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依靠产品技术和质量优势取得的收入持续增加。同时,在产品结构方面,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与创新,以产品的设计和研发为重心,持续保持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并不断开拓符合科技前沿趋势的产品应用领域,加强光源、图像处理和内窥镜整机系统技术储备;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大力拓展国内市场需求,在稳定现有国际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研发系统由研发中心和事业部/子公司研发部共同构成,其中研发中心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医用成像技术研究室、激光应用技术研究室和生物识别技术研究室,负责对前沿技术、临床应用进行探索,研究和开发新一代产品;事业部/子公司负责本组织业务范围内的产品开发。保障了短期、中期和长期技术和产品规划的协调性,确保各研发部门分工协作,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探索开发,有力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将研发项目分为三个层级,以达到“转化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目标。目前,“转化一代”产品包括4K超高清荧光/白光腹腔镜、可高温蒸汽灭菌的摄像适配器等;“研发一代”包括内窥镜光源整机、4K超高清摄像系统、手术外视系统等;“储备一代”包括自动除雾内窥镜系统、早期肺癌诊断高分辨共聚焦荧光显微内镜等。公司积极进行多个项目储备,并通过对研发项目的分层运行及与临床专家的深入合作为后续产品的开发提供项目来源的保证。同时公司注重项目风险评估和产品开发的“微创新”,实现“小步快走”的模式。

  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注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外部机构的合作,坚持产、学、研、医一体化的创新研发机制。公司设立青岛巿高清内窥镜专家工作站,与行业内的专家团队达成深度合作。此外,公司通过与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的广泛交流、紧密合作,密切跟踪临床科室的新需求、新设想,将医生的临床需求及新设想转化为产品,不断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改进产品性能,持续开发新应用、新产品,满足医生多样化的需求,推动微创医疗器械的发展。上述模式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理论与实践交叉融合,加速了研发成果的转化与产出,也为公司持续的产品研发提供了充足的项目来源,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公司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制作库存计划,分管总监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请购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库存计划提出采购申请。

  生产物资采购需经过询价、比价、定价过程,报价单及供应商资质文件报送运营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合同需明确采购产品技术要求、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信息。

  生产物资签收后,由质量部门完成质量检验,事业部/子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处理采购质量异常,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

  公司实行供应商分级管理,将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供应商按照供应产品的重要性和年度采购金额划分为I 级、II 级,按照一定频率对供应商进行持续供货评价,并反馈供应商进行改进或予以保持。

  公司存在外协采购的情况,主要包括光学原材料的切割、研磨和抛光,机械零件的切割和粗加工等。该部分基础工艺技术含量较低,不属于公司的核心加工工序。外协采购的流程一般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图纸、验收准则、技术规格等相关资料,外协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加工及组装产品,公司向其支付加工费。

  公司主要以订单发货计划为基础制定生产计划,同时根据客户的预期需求和市场需求情况储备部分库存。公司主要客户通过总括订单或订单预测确定所需产品的预估总量,制造部门根据预估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明确产品库存基准数量,日常生产过程中,制造部门根据客户的单笔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相应生产条件的保障、准备工作。

  目前公司医用内窥镜器械主要采用的是库存生产管理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接收客户的发货计划及预期需求后,下达计划至制造部门,制造部门根据需求提前做好库存。到达发货时间,经过公司内部审批后货物从库房发出,制造部门根据后续的发货计划并结合库存基准数量的要求安排后续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对于大多数光学产品,公司根据单次订单的需求安排生产。销售部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将订单下达到制造部门,制造部门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物料采购、生产实施以及质量检验,确保订单按计划达成。

  公司的医用内窥镜器械按照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生产和质量管理,光学产品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生产和质量管理,其中掌纹仪和指纹仪按照公安部GA 认证的要求实施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的产品生产过程由制造部门实施,包括材料采购、生产实施以及仓储管理;质量部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测、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包括ODM 模式、OEM 模式和自主品牌销售三种类型,其中以ODM 模式为主,占比超过70%。

  ODM 模式即产品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和生产,经客户确定满足其应用标准后,产品以客户品牌销售给用户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采用ODM 模式的主要产品为高清荧光内窥镜器械(包括荧光内窥镜、荧光光源模组及荧光摄像适配镜头)、高清白光内窥镜器械(包括白光光源模组、高清摄像适配镜头)以及小部分光学产品。

  OEM 模式即由客户提供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或样品样件,由公司进行生产并承担产品相关责任的模式。公司采用OEM 模式销售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光学产品。

  目前,公司以自主品牌销售的产品包括高清白光内窥镜、高清摄像适配器等高清白光内窥镜器械和掌纹仪、部分指纹仪等光学产品,主要针对国内市场。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目前尚不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此外,公司正在进行研发及产品注册的内窥镜光源、摄像系统及整机系统均为自主品牌,随着上述产品的注册完成和上市销售,公司自主品牌的销售规模将会提升。

  公司将在营销网络建设、医工合作等方面继续推进自主品牌在国内市场的拓展,包括:①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布局营销网点,形成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②在青岛、淄博两地建设展示培训中心,以展示培训中心为基地,为客户提供行业指导及培训;③与国内知名医院及专家建立临床手术合作平台;④依托与医院的合作平台,开展辐射型学术活动;⑤建立多层次的客户群体,着力推动基层医院的分级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以外销为主。公司主要根据不同或地区的市场情况及自身产品情况采取上述不同的销售模式类型。

  公司主要从事医用内窥镜器械和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

  随着内窥镜微创技术的普及和内窥镜工艺技术的提高,医用内窥镜的应用已覆盖消化内科、呼吸科、普外科、耳鼻喉科、骨科、泌尿外科、妇科等科室新光充气气模厂家,成为不可或缺的医用诊断和手术设备,也是全球医疗器械行业中增长较快的产品之一。近年来,全球内窥镜市场规模逐年增长,根据Evaluate MedTech,预计2024年全球内窥镜市场销售规模将达到283亿美元。

  从市场领域来看,全球内窥镜分硬镜新光充气气模厂家、软镜、内窥镜相关附件以及设备。根据前瞻研究报告显示,各类器械分布均衡,其中软性内窥镜(消化内镜、支气管镜、耳鼻喉镜等)占内窥镜市场更大份额27.6%;内窥镜相关附件和配件的以26%的市场占比排名第二,硬镜占比为22.20%。

  我国内窥镜微创医疗器械产品的发展已有30多年历史,虽技术开展时间相对较短,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已逐渐从最初的完全依赖进口、模仿改制向学习创新、深度合作方向发展。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及产业化进程仍落后于发达,内窥镜行业在我国尚属于新兴行业。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用内窥镜生产企业已经具备低端医用内窥镜产品生产与研发能力,部分大型企业在中端医用内窥镜市场占据一定份额,少数企业在部分医用内窥镜细分领域的高端市场实现了零的突破。总体来看,我国内窥镜行业格局呈现如下特点:行业规模逐年增大,保持较高增速;由国外品牌垄断,进口替代空间大;产品供给仍以进口为主。

  光学产品产业链的上游为光学原材料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光学玻璃、光学塑料等。目前上述原材料市场中生产企业较多,供应量充足,处于充分竞争状态。

  产业链的中游为光学器件及组件制造企业,包括光学器件和组件等生产厂商,其采用上游原、辅材料制造镜片、滤光片等光学器件或生产镜头等光学组件。该部分器件为下游应用光学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与光电技术紧密结合,具有核心技术门槛。

  产业链的下游为各类终端光学产品生产厂商,采用中游的光学器件和组件等进行光学整机设备产品的生产,应用场景与领域广泛,包括体外诊断、医疗美容、工业激光和生物识别等。下游产业链细分领域的多样化及市场规模增长带动了光学产品行业的发展。

  公司聚焦微创技术,密切关注产业动态,积极顺应技术发展趋势,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的更新迭代,始终走在科技创新前沿。公司已掌握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具有快速匹配客户需求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基于公司在荧光内窥镜领域突出的技术实力及产品性能,公司核心产品荧光内窥镜系列被国际主流医疗器械品牌美国史赛克所采用,应用于其在全球推出的高清荧光腹腔镜(“荧光+白光”两用腹腔镜)整机系统,成为该设备中核心部件的设计及生产供应商,包括高清荧光内窥镜、高清荧光摄像适配镜头和荧光光源模组。公司已与史赛克建立了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粘性较大,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荧光内窥镜市场中的占比将随着史赛克荧光内窥镜销售规模的提高和荧光对传统白光内窥镜替代效应的增强而进一步扩大。

  公司正积极进行4K超高清图像技术、光源技术的研发,结合已在国内销售的高清内窥镜器械和境外销售的荧光内窥镜器械,形成了集光、机、电、算技术为一体的自主品牌内窥镜整机系统,致力于为临床医学提供全套解决方案。该部分业务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有望改善我国内窥镜市场中低端产品集中、依赖进口的现状,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使公司在保持内窥镜医疗器械系列销量增长的同时拓展增量市场,深度参与我国医疗器械领域的技术革新。

  此外,公司以光学技术为切入点,通过多年光学器件设计及加工技术的研发和经验积累,积极探索光学与不同细分行业产品技术之间的融合,拓展光学产品下游应用场景,促进了科技成果在细分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已将掌握的核心技术运用于医用光学产品、工业及激光光学产品和生物识别产品,并形成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分别应用于诊断设备/仪器、美容机设备、工业激光设备、指纹及掌纹识别系统等终端产品中。

  在手术过程中尽可能减小手术创伤、以求更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的痛苦是外科医学的发展目标。“手术微创化”是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对传统外科的一场深刻的技术革命。

  1985年英国泌尿外科医生Payne和Wickham提出微创概念;1987年世界首例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的成功进一步促进了微创概念的形成和微创技术的快速发展。1991年,我国施行了国内首例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标志着微创外科在我国的起步。与传统外科手术相比,微创外科手术结合了医学影像系统与高科技医疗器械,操作更加人性化,患者创伤小、术后恢复快、手术风险低,特别是在胸外科、心血管外科等复杂外科技术领域尤其显现出微创外科的技术优势。三十年来,随着“外科微创化”的发展趋势,以腹腔镜外科为代表的微创技术得到快速发展,在当前科技发展的大潮流下,其应用已向更广泛的领域发展,包括消化道、耳鼻喉、泌尿系统、呼吸道、妇科甚至眼科等领域。

  “微创”一直是外科追求的境界,但存在手术切口小与手术视野显露不充分的矛盾。内窥镜技术引进了新的思路,即小入口、有限制的充分显露,在不降低外科手术质量的同时解决了手术入路问题。公司以雄厚的光学技术为基础,以腹腔镜为切入点,与临床密切结合,积极开展手术外视系统、内窥镜系统相关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开发,为外科手术微创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现代内窥镜的雏形被认为是在1806年由德国人Bozzini发明的一种“光梯”,早期的内窥镜被用于直肠、尿道等部位的检查,通过光学成像、人眼观察。1983年引入了电荷耦合器件(Charge-Coupled Device,CCD)而使得光信号可以转化成电信号进行展现和存储,从此内窥镜光学成像技术与电子图像技术结合,开始了图像高清化的飞速发展。

  随着光学设计、制造和检验能力的发展及CCD技术向CMOS技术的发展,内窥镜的图像分辨率越来越高。医生对内窥镜图像的要求由“看得见”转变为“看得清”、“看得更清”,希望在手术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图像细节,从而避免误判。目前,内窥镜图像已经经过了标清、高清(1080P)的发展期,正在向超高清(4K)分辨率发展。

  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9〕56号),明确将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超过4万亿元,4K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8K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到2022年,CMOS图像传感器、光学镜头、专业视频处理芯片、编解码芯片等核心元器件取得突破,8K前端核心设备形成产业化能力;在文教娱乐、安防监控、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领域实现超高清视频的规模化应用。

  文件同时指出,要加快医疗健康领域的超高清创新应用,加快推进超高清术野摄像机、内窥镜手术设备、术野显示器、医学影像与设备中央控制器、医学影像诊断显示器、会诊显示器等超高清产品研发及应用,推动超高清视频技术在远程医疗、手术培训、内窥镜手术、医疗影像检测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加强超高清医疗影像与人工智能有效结合,支持医疗影像识别分析、智能会诊等智能算法研发。

  公司推出的款腹腔镜实现了高清(1080P)分辨率,并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功开发4K超高清腹腔镜和4K超高清摄像系统,并已进入注册程序,为公司下一步的市场拓展做好了产品准备。

  2018年10月12日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超声、光学相干、荧光、共聚焦等复合模态成像系统”明确写入“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1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分类中。

  随着内窥镜技术在各类手术的广泛应用,医生不再只满足于“看得清”,更提出了“看得深”的要求,不仅要清晰的看到人体组织的表层,还要看到表层以下的组织,为手术过程提供更为准确的图像。在传统内窥镜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成像技术(如超声技术、光学相干技术、荧光技术和共聚焦技术等)形成新型的复合内窥镜产品,可为医生提供多层次的图像。以荧光腹腔镜为例,复合内窥镜技术在多个科室和多种疾病方面得到广泛的前沿应用。

  腹腔镜技术自20世纪80年代应用于临床以来,发展迅速,其微创优势已得到医学界的广泛认可并在肝胆、胃肠等普外科疾病的诊疗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腹腔镜手术的精准性及减少术后并发症是目前该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年来,将术中荧光影像技术和腹腔镜微创技术结合的荧光腹腔镜技术正逐步应用于临床,荧光影像实时导航在外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中的应用价值逐渐体现,成为行业一大发展趋势。

  随着精准外科手术时代的到来,荧光腹腔镜技术具有图像清晰、定位精准的优势,未来应用前景广阔。公司将荧光技术和内窥镜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研发出行业领先的荧光内窥镜,为医疗界打开了复合内窥镜应用的大门。目前公司推出的荧光腹腔镜、内窥镜光源模组以及摄像适配镜头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积极与研究所、医院等机构合作,开展针对早期肺癌的高分辨共聚焦荧光内窥镜的研究和开发,将共聚焦显微技术与内窥镜技术结合,以实现术中对早期肿瘤细胞的识别。

  随着医用影像技术的发展,外科手术过程中获得的影像和信息越来越丰富、准确。利用计算机对大量图像信息的高速处理能力,可协助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快速、准确地判读图像,并通过相应的手术设备为医生从技术上提供支援,使手术过程更安全、更准确。因此,医用影像系统不仅仅是为医生展现手术影像,还要为医生增添“一只眼”和“一只手”。

  微创手术中新光充气气模厂家,通过对内窥镜图像的智能化处理,引导电脑控制下的机器臂或机器人,可对病人进行自动或者是半自动、半监督的方式进行手术。机器臂或机器人的重复度较高、稳定性很强,以医生为主导,医生和机器之间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的手术方式是内窥镜系统的发展趋势。

  公司在新一代内窥镜整机系统和手术外视系统的开发中,引入了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以实现对术中图像进行快速识别、自动对焦等功能,为公司开发下一代智能手术内窥镜系统打下了基础。

  四季度营业收入比一季度增加475.29万元,但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一季度减少974.58万元,一方面是因为四季度研发费用投入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四季度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导致涉及财务费用的汇兑损益增加,两方面共同导致四季度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小于一季度;

  二季度和三季度收入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三季度比二季度增加579.86万元,主要是因为二季度期间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四季度远高于其他三季度,主要是因为四季度销售回款和税费返还相关现金流入增加。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51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9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7%。 2020年的主营业务持续保持医用内窥镜器械和光学产品两类业务。主营业务收入27,449.7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9.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9.75%,主营业务非常突出。医用内窥镜器械收入20,228.84万元(相比上年度增长9.33%),占主营业务收入73.69%(上年度同期占比73.4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奥美克生物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OMEC Medical Inc.(美国奥美克医疗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8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5,200,000元变更为86,98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5,200,000股变更为86,980,000股。同时,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新光充气气模厂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类医疗器械生产;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0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合计审议了8项议案,包括审议选举监事会主席、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等事项。各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线年度的经营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和承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1,731.11万元,较年初增幅26.53%;公司负债总额9,761.82万元,较年初增幅-7.05%;营业收入27,519.73万元,同比增幅8.83%;净利润9600.88万元,同比增幅32.18%。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86,98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4,79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11%。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新光充气气模厂家,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新光充气气模厂家,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向Suprema ID INC 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指纹仪及指纹仪配件;向美国飞锐销售产品主要是一些光学类元器件;向苏州国科美润达医疗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光源和适配器;向国健海泰销售的主要是一些硬镜的维修服务。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公司根据产品的制造成本加上拟定利润系数来确定,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定。主要采取由购买方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销售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关联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向Suprama ID INC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指纹仪电路板芯片;向美国飞锐主要采购是镀膜机配件、块料等;以上采购物料均是公司所必须的产品部件。产品价格均是市场公允定价,双方签订了相关采购定价协议,主要采取由公司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本关联交易主要是由公司的联营企业青岛国健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为公司提供国内销售渠道,开发国内市场。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定价系以市场价格为标准

  关联交易租赁中公司全资孙公司美国奥美克医疗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美国飞锐光谱租赁办公场地6,500 平方英尺并以每季度金31065.3美元的价格支付租金,定价系以当地租赁标准.

  联交易中公司向关联方青岛国健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605平方米,共计租金229,900元,另外水费、电费、服务费也一并计入房租合同中,其中水费按照水表技术,5.3元/吨;电费按照单层电表度数据实结算,0.95元/度;服务费每平米60元/年,定价系以当地租赁标准.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此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向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垫付费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2021年薪酬标准为7万元(含税)/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非公司员工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28.93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44479_J03号)《验资报告》。2021年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44479_J02号),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8,828.93万元(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3.39万元)支付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828.93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28.93万元(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3.3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垫付费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己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28.93万元(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3.39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44479_J02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44479_J02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44479_J02号);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克”)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8万股,发行价格为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44479_J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此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新增前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泰新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无异议。

  1.《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新光充气气模厂家。

  ●借款标的名称: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海泰”)、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科医疗”)。

  ●借款金额:募集资金13,000万元。本次借款事项已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5.76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0验字第61544479_J03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具体金额如下:

  经营范围:光学器件及配件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光电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律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淄博海泰总资产为8,950.13万元,净资产为3,460.1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892.11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淄博海泰总资产为9,924.45万元,净资产为3,751万元,2021年1-2月实现净利润200.64万元。